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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安排意见
发布部门:
西安石油大学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7-06-14 16: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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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石大党宣〔2007〕14号
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和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安排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
今年10月14日至19日,我校将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10月下旬,我校还将迎接省级“文明校园”检查验收。各单位要将创建省级“文明校园”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交两份合格答卷。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与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是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一方面,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是一项全校性的系统工程,加强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就是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内容。同时,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包含了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内容,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是创建省级“文明校园”一项非常重要的评估指标。另一方面,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是做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有效载体,它为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提供精神动力、精神支柱和思想保证。通过省级“文明校园”的创建,能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质量和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能够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评估建设中来。
为确保迎评创优和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按照《陕西省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实施细则》及《陕西高校省级“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我校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宗旨,以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为主要任务,以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诚信教育为重点。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为大局;促进学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我校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工作由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
组 长:乔学光
副组长:张宁生 王建利
成 员:祝亚荣 屈展 方明 白黎 邓志辉
王长才、朱君强、武世铎、吴浩、刘予东、夏玮、李迎善、覃彪、曹庆年、李明、尤坤生、何铖,各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书记
(二)工作机构
1、办公室
分管校领导:王建利
主 任:武世铎
副主任:谈建勤
成 员: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有关人员
2、职业道德教育与教学环境组
分管校领导:方明
组 长:李明
副组长:徐学利
成 员:人事处、教务处有关人员
3、德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组
分管校领导:王建利
组 长:刘予东
副组长:覃彪
成 员:学生工作处、团委有关人员
4、校园环境建设组
分管校领导:白黎
组 长:何铖
副组长:尤坤生
成 员:后勤服务集团、后勤管理处有关人员
5、校园秩序治理组
分管校领导:王建利
组 长:夏玮
副组长:杨西坤
成 员:保卫处有关人员
6、宣传教育组
分管校领导:王建利
组 长:武世铎
副组长:李国武 孟东升
成 员: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有关人员
7、督导组
分管校领导:祝亚荣
组 长:朱君强
副组长:邹红育
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有关人员
三、工作任务目标
(一)严格按照《陕西高校省级“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标准》的各项内容,逐项、逐条、逐单位进行落实。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校园的净化、绿化、美化;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把制度落到实处;
3、在原来创建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创建的各种资料进行归类,查漏补缺。
(三)工作目标:顺利通过陕西省文明办“文明校园”专家组的检查验收,使我校进入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校园”行列。
四、创建工作的阶段安排
我校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宣传动员,制定规划。这一阶段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活动的意义和目的的宣传,召开我校创建 “文明校园”动员大会,各组也要分别召开动员会,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各组要按《标准》任务要求和指标体系,制定出本组工作计划和达标实施细则,并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单位、责任到人。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逐项审定各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并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阶段(4月至6月):组织实施,开展工作。这一阶段各组根据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逐项进行组织落实,集中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作,找准薄弱环节,有重点地进行突破,使各项达标工作充分到位。各组要及时反馈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信息,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阶段(7月至9月):自查整改,不断提高。这一阶段各组根据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分别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并对创建工作中不合格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各组应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项目的落实和完成。
第四阶段(10月):巩固提高,准备迎评。各组在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巩固、提高,以实际行动迎接省文明办“文明校园”专家组10月下旬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1、开展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活动,要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创优的目标结合起来,同学校的校风、学风、教风、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提高管理水平、创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以创建来推动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为此,广大党员和干部要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真抓实干,身先士卒,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做出表率。
2、各级领导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组织领导。各院(系)要成立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3、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校领导按分工和联系单位实行分片负责制;各院(系)和行政处室实行目标责任制;科室实行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哪一级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级领导责任。
4、建立校、院(系)两级检查制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创建工作并通报情况,各院(系)每两周检查一次。
5、实行奖惩制度。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并对不文明行为和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进行“曝光”,加大对校园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促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6、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要把各级干部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考核、奖惩、考察、使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档案;学生工作处要把学生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政治思想考核、评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重要依据。
7、党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校内外新闻媒体,加强对学校先进典型、模范事迹以及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成就的宣传报道,为迎评创优和创建省级“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在创建活动中,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关注焦点,及时妥善地解决各种问题,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整个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附件:1、《陕西高校省级“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标准》
2、西安石油大学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各组工作任务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2:
西安石油大学
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各组工作任务
一、办公室
1、贯彻执行校党委、行政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有关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秘书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各项相关决定、安排、通报的起草工作,负责学校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文件资料的汇集、整理工作;
3、负责《标准》的分解和下达,学校自查工作安排和实施意见,并进行督办检查和协调工作;
4、负责拟定各院系和各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目标任务书,并组织签订和实施;
5、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经费预算、审核工作;
6、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重大活动及落实工作;
7、负责组织安排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检查、评比、奖惩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职业道德与教学环境建设组
1、制定职业道德教育与教学环境建设的计划,对教师、干部和工人的职业道德建设、教学环境的治理提出安排意见,制定达标细则,并组织实施;
2、制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阶段性安排计划,建立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教师、干部、工人职业道德规范和检查考核办法;
3、制定和完善教研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环境的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和治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4、制定职业道德与教育环境建设的自查计划与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职业道德与教学环境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
5、对职业道德与教学环境建设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建档、记载、收集、汇总,并有专人进行保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德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组
1、制定学校贯彻教育大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阶段性意见和安排,制定达标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制定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素质教育、公德教育的具体安排意见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3、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选点、建设与巩固,并制定年度教育活动计划;
4、制定有关学生课外活动的计划、制度,包括第二课堂、双休日活动、社团组织活动、自办刊物、文娱活动等,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5、制定完善学生社团的管理指导规定和办法,使学生社团活动活跃、有特色;
6、负责开展对大学生的心理教育,成立大学生心理咨询机构,并积极开展活动;
7、制定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自查计划和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德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
8、对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建档、记载、收集、汇总,并有专人进行保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校园环境建设组
1、负责制定校园环境建设及校园绿化、美化及教学、生活设施等方面建设规划,制定创建省级“文明校园”达标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和完善教室、办公楼、食堂、公寓、浴室等教学生活设施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评比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并予以公布和监督执行;
3、对校园环境的整体布局、结构、设置等提出建设规划,对校园景点、学生学习、生活和娱乐点等提出建设意见;
4、协调指导学生处、团委及各院(系)制定学生参加公益劳动计划,参加美化校园的活动;
5、加强对校园环境的设施管理,包括门窗、桌椅、花草树木等的维护管理,并予以告示监督执行;
6、制定校园环境建设自查计划和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校园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
7、负责对校园环境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建档、记载、收集、汇总,并有专人进行保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校园秩序治理组
1、对学校综合治理、安全稳定作出阶段性安排意见,对校园环境进行治理整顿,提出重点治理的项目、内容,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及校园秩序和稳定等方面制定实施达标细则,并组织实施;
3、制定并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校门、外来人员、各类暂住人口建立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4、加强对进入校园的各种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制定行驶路线、停放地点的规定,建立标示牌,规范自行车管理办法;
5、对校园消防、治安、重大活动安全建立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并加强监督检查;
6、协调指导学生处、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好大学生校园文明督查队活动;
7、结合普法和公民道德教育,定期开展遵纪守法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宣传活动;
8、制定校园秩序治理自查计划和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校园治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
9、负责对校园秩序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建档、记载、收集、汇总,并有专人进行保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宣传教育组
1、制定学校宣传教育的总体计划,对干部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舆论阵地等制定达标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党委中心组、全校干部师生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并组织落实;
3、依照《爱国主义实施纲要》、《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制定师生“三个主义”教育和“三观”教育的计划,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和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结合达标进行自查,把计划落到实处;
4、制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5、负责制定校园宣传文化阵地和载体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广播、闭路电视、校报、宣传栏等的管理制度和细则,并监督执行;
6、制定校园局域网的管理办法,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网页,加强对学生的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及时删除网上有害信息,保证网络运行良好;
7、制定宣传教育自查计划与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宣传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
8、对宣传工作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建档、记载、收集、汇总,并有专人进行保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督导组
1、制定党员及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计划和安排意见,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与办法,并组织实施;
2、整顿干部作风和劳动纪律,制定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
3、制定作风整顿的自查计划与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作风整顿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
4、对作风整顿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建档、记载、收集、汇总,并有专人进行保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校园 安排意见
抄送: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文明办。
校党委委员,校领导。
党政办公室 2007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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