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制订有关工程及设备项目投标的制度和规定;
· 协同有关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通知书;
· 负责接收招标报名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
· 协同有关单位组织投标企业勘察工程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的疑点;
· 接受投标企业的标书并组织开标、议标,审查标书;
· 审察承包合同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招标会议精神;
·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对学校闲置资产的开发利用方案与建议;
·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